中国科举取士制度肇始于隋,确立于唐,完善于宋,至明清而臻于极致。二十四史中,编纂《旧五代史》者先创立《选举志》,随后《新唐书》、《宋史》、《金史》、《元史》、《明史》皆设立《选举志》,迄今未被列入正史的《清史稿》也设有《选举志》,加在一起,就成所谓“七史选举志”。历代之《选举志》并非只瞩目有关科举(科目)的内容,学校教育、官吏铨选、文武考课以及封荫、保任,皆属于“选举”的范畴。各史随情况不同,又有繁简取舍之异,难以一概而论。但七个朝代的史书之有《选举志》,恰与科举制的实行相始终,参考有关典籍与古今人之研究成果,对“七史选举志”中涉及的官制、人物、名物、地理、年代等要言不烦地加以校注,俾读者以认识、研究科举制度的便利,即是本书撰述之主要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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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《新唐书》卷四十四《选举志》上
《新唐书》卷四十四《选举志》下
《旧五代史》卷一百四十八《选举志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五十五《选举一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五十六《选举二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五十七《选举三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五十八《选举四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五十九《选举五》
《宋史》卷一百六十《选举六》
《金史》卷五十一《选举一》
《金史》卷五十二《选举二》
《金史》卷五十三《选举三》
《金史》卷五十四《选举四》
《元史》卷八十一《选举一》
《元史》卷八十二《选举二》
《元史》卷八十三《选举三》
《元史》卷八十四《选举四》
《明史》卷六十九《选举一》
《明史》卷七十《选举二》
《明史》卷七十一《选举三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六《选举一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七《选举二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八《选举三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九《选举四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十《选举五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十一《选举六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十二《选举七》
《清史稿》卷一百十三《选举八》
参考文献
后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