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江,男,1976年生,山西太原人。法学博士,山西大学法学院讲师、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。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,英国邓迪大学能源、矿产和石油法律与政策中心访问学者。201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专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研究方向为现代国际法、国际能源法、气候变化法。在《法学评论》、《武大国际法评论》、《华东理工大学学报》、《中国矿业大学学报》、《三晋法学》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。目前,正在主持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及中国的路径选择研究”和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“哥本哈根气候变化谈判对构建中国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的影响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