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简要论证了监察刑法学构建的意义和逻辑,并按照这种思路,立足传统刑法理论,在传统犯罪构成体系内,结合案例对职务犯罪客体要件、客观方面要件、主体要件和主观方面要件进行合目的性解释,有利于对职务犯罪进行合理定性。本书的出版致力于增强监察调查人员的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协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。
童德华,法学博士、法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、廉政研究院副院长,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湖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从事刑法现代化和监察法治化研究。已出版个人专著19部,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部级项目4项,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。
刘伟琦,法学博士、法学教授,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。在《法商研究》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部级项目多项。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、三等奖2项。
陈梅,法学博士,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。梧州学院副教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和比较刑法。在《云南社会科学》《理论月刊》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,出版专著《身份犯共犯理论的重构》,主持、参与各类项目10多项。